2010年6月25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召开了《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0年送审稿)专题讨论会。农业部兽医局盛圆贤副处长、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李向东书记出席了会议。来自北京市兽药监察所等6家省级兽药监察检验机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等12家兽用生物制品企业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共35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就《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0年送审稿)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在兽用生物制品审核依据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上,盛圆贤副处长全面回顾了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工作,充分肯定了制订并出台《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并对下一步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李向东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作为《兽药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应尽快制订并出台,使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为进一步完善和出台《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