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能力,我局组织对2005年公布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和2008年公布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7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10-59192800
邮 箱:xmsyjyzc@agri.gov.cn
附件:《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