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 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7-03
  • 来源:国家兽医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
  • 打印
  • 分享:
各有关单位:

  第一届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委员聘期已满,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同意,根据委员会章程和换届工作方案,现就推荐新一届委员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委员人选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具有5年及以上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熟悉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技术和管理工作。

  (四)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委员会相关活动。

  二 、推荐要求

  (一)基于菌(毒)种保藏管理工作在生物安全管控与专业技术层面的规范要求,请各单位参考上届委员会所在单位人员情况,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优先推荐;

  (二)请推荐人选认真填写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单位审查推荐表内容,确保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及证明材 料邮寄委员会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一并发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乾义 蒋颖

  电 话:010—61255386;61255378

  电 邮:cvcc123@163.com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庆丰西路33号

  附件: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6年6月29日

附件.第二届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主办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4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05046798号 网站维护: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信息处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分享到微信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