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您好!
接我单位财务部门通知,如您有发票遗失、重开、退款等相关需求,请于当年12月31日前处理,跨年的发票相关事项将无法受理。发票遗失、重开或退款等事宜需提供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
此外,我单位财务部门将在每年12月中旬封账,如您有订购需求,请于当年12月12日之前汇款。若不能在12月12日之前汇款,请于下一年1月1日以后再汇款。
国家兽医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
2021年12月1日
退款申请.docx
主办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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