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订购客户请将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cvcc123@163.com,我们会根据您的基本信息进行用户备案,并将为您分配的账号通过电话或邮件予以告知。
二、再次订购客户(取得账号客户)可在本网站“产品订购登陆入口”模块中进行用户登录及产品订购。
三、标准物质和细胞订购流程。
(一)客户在线提交订单。
(二)订单审核。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订单初审。审核通过的,在《产品订购单》上签章,订单状态变更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中心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客户,电话无法联系的,中心将作废订单并退回,同时备注退回理由。
(三)订单付款。审核通过后,订单详情里即显示相关费用和汇款账号等信息。
客户可在选择在订单变更为“审核通过”后付款。
(四)订单发货。确认收到款项后,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发货事宜,必要时需与用户确认可以收货后再行办理。《产品订购单》及相关纸质材料将随订购产品一起邮寄,请在收到货物时从粘贴在泡沫箱盖的自封袋中及时取出保存。
如客户选择自取货物,请在备注栏注明是“打款自取”还是“现场缴费自取”。
选择“打款自取”的客户可在订单状态变更为“等待自取”后任何一个工作日9:00-15:00来中心取货,同时取走《产品订购单》等相关纸质材料;选择“现场缴费自取”的客户可在订单状态变更为“审核通过”后任何一个工作日9:00-15:00来中心进行现场缴费取货,《产品订购单》等纸质材料可自行联系本部财务部门领取,也可由中心代为邮递,邮递费用自理。
中心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庆丰西路33号国家兽医微生物中心11号楼(大兴区联港供热厂对面),邮政编码: 102600。联系电话:010-61255379。
本部财务部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科技楼二层,邮政编码:100081。联系电话:010-62103525。
标准物质(生物制品类)订购流程图

注意事项:
一、如无特殊原因,请选择公对公付款,发票抬头需与订货单位与付款单位一致。如选择个人汇款,请在订单“汇款人”中详细填写汇款人姓名,并在汇款备注中准确填写所汇款项对应的订单编号,之后电话通知我所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10-62103525。三个月内未付款,视为自动放弃订单,订单作废。
二、请勿使用邮局汇款。
三、中心设有投诉邮箱和电话。邮箱:cvccyjfk@163.com,电话:010-61255378、010-61255386,如遇菌(毒)种、细胞、标准物质等未复苏成功、疑似产品质量有问题等情况,请拍照留证,并将详细的培养过程和问题及其对应的订单编号等信息发送至中心投诉邮箱,并致电中心投诉电话。同时,欢迎广大客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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